三是层层发动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机构编制评估、监督检查以及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内容。以编委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知识测试的通知》,组织全市14个乡镇和市级各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通过编印学习资料、组织培训、学习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宣传《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45场次,开展集中宣讲培训2场,参训干部职工327人次;全市市乡两级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具体从事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干部参加了《条例》知识测试,阅卷成绩均在85分以上。通过精心组织和广泛深入发动,全市各级干部对《条例》和相关法规制度的知晓率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抓好严控严管机构编制重点任务落实以及机构编制突出问题整改营造了良好氛围。 (拟稿人:王晓梅)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高新区设立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产业培育引导、招商引资等职能,充分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设立党群工作部,作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 二是科学设置机构。聚焦招商服务主责主业,在9个内设机构限额内设置3个招商局,加强了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设置了科技创新机构设置。归整设置综合部门。按照机构综合设置、管理架构扁平、运行机制灵活的要求,合并设置党政办公室等综合事务部门,避免了简单的上下对应,实现了机构精简、高效。 四是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服务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化导向,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特点,积极破解引进高端科研院所体制机制障碍,制定《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创新制度、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模式,引进济南黄河绿色研究院、济南中科泛在智能计算研究院等24家机构落户济南,以制度创新赋能新旧动能转换。 五是强化职能运行监管。加强职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督检查,建立相关系统平台数据与权责清单动态衔接配合机制,分批次明确职责边界事项80项,着力消除“两不管”职能盲区。组织市直70个部门和12个区县644个部门开展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回头看”,推动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拟稿人:刘晓静) 新设置了廉政教育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统战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党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从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上,为强化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根据“不变、更名、调整、新建、撤销”5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设置,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对党员、解“痛点”,减机构,清理撤并“小散弱”。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青海省海北州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科学决策,着眼于改革后的突出问题,把科学检视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有效解决问题有机融合,着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为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海北州委编办在机构和职能深度融合上下功夫。一是精准查找问题。持续跟踪了解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小县专项统计调研和编外人员专项调查等工作,全面审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协调配合机制是否顺畅、履职是否到位,特别是关注新组建部门,对派驻纪检监察、乡镇、开发区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县级公安、林业草原等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同时,依托实名制库及时发现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及时解决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完善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机构、职责、人员融合不充分的问题,调整州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完善全州应急管理体系、理顺地震机构管理体制、完成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任务;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统筹力度,围绕州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力量,切实帮助相关部门解决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部门高效履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对查找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验收销号。三是把握关键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任务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了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5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把厘清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作为工作的重点,优化整合关键领域职责流程,推动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州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地方立法等,补充完善了自行设定的权责事项及其要素内容,形成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促进了机构和职能的深度融合、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有效融合,让机构改革真正实现“化学反应”。
三是层层发动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机构编制评估、监督检查以及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内容。以编委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知识测试的通知》,组织全市14个乡镇和市级各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通过编印学习资料、组织培训、学习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宣传《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45场次,开展集中宣讲培训2场,参训干部职工327人次;全市市乡两级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具体从事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干部参加了《条例》知识测试,阅卷成绩均在85分以上。通过精心组织和广泛深入发动,全市各级干部对《条例》和相关法规制度的知晓率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抓好严控严管机构编制重点任务落实以及机构编制突出问题整改营造了良好氛围。 (拟稿人:王晓梅)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专门设立企业服务局,具体负责对落地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及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部门赋权,统一承担行政审批、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为园区内824家入驻企业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专业服务保障平台,创新了企业服务机制,全面提升了园区营商环境。 四是保障人才编制。积极发挥编制撬动招才引智的积极作用,探索高端人才编制保障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核定了11名高新区人才专项编制,为园区招才引智工作提供支撑,进一步发挥了编制使用最大效益。同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主动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制定高层次人才用编计划,建立了高层次人才用编绿色通道。(拟稿人:江万永) 三、问题信息常分析,确保数据利用“有效度”。县委编办根据全县各项中心工作、重要需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类信息的提取和分析,为县领导的决策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如根据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需要,将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比对核实,全面摸清各类开发区各类单位人员底数,为开发区体制机制整合提升提供依据;将全县编制使用情况、科级领导职数、退休人员底数、中层职数等基础数据和各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相结合,及时纠正机构编制违规事项,实行问题台帐与审核审批的联动机制,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管理规范化。根据涉及编外用工的各种工作需要,将编外用工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对全县编外用工数据分不同的类型进行收集、统计和分析,研究编外人员的行业分布、专业结构、年龄学历等情况,为严控编外用工总量、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提高编外用工使用效益、调整经费保障标准等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实现编外用工的超前管理、科学管理和精准管理。(拟稿人:钱芳) 新设置了廉政教育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统战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党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从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上,为强化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根据“不变、更名、调整、新建、撤销”5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设置,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对党员、解“痛点”,减机构,清理撤并“小散弱”。 新设置了廉政教育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统战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党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从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上,为强化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根据“不变、更名、调整、新建、撤销”5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设置,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对党员、解“痛点”,减机构,清理撤并“小散弱”。
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事业编制286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及相关领导职数28名(含正副秘书长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领导职数)。 二、激发创新引擎驱动,坚持职能为本,科学量化指标,精准构建计算模型。职能是所有机构编制管理的本源和发端。之前中央有关文件已明确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相关参考因素,外省实践也提供了有益借鉴,但多重于宏观层面,对于如何具体量化职能相关因素指标,需要探索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和规范标准。为此,湖南省委编办商省高院,发扬“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市县两级法院近三年年均办案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各法院编制规模和当地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区域面积、小康分类、乡村振兴工作、诉源治理工作等统计指标因素,创新构建数字化计算模型,测算并明确每个法院的“年均工作量”。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年均工作量G(标准件)= 年均办案数A(件)㗥𗥤𝜩系数Y+诉前调解案件数T(其中,工作量系数Y=Y人口数量指数㗙经济规模指数㗙区域面积指数㗙小康分类指数㗙乡村振兴工作指数);工作量系数中的五个指数均为正向影响,前两个指数Y人口数量指数、Y经济规模指数中,人口数和GDP已经在案件数之中有所反映,所以其影响值设定较低,为1~1.05,其他指数影响值均设定为1~1.1。 (五)财务基建管理局。拟订全院财务基建和房产资产规章制度;承担财务预算绩效管理、经费使用监督、资金账户监管、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工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人防设施安全管理、房地产综合管理、院属企业改革、节能减排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高新区设立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产业培育引导、招商引资等职能,充分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设立党群工作部,作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 二是科学设置机构。聚焦招商服务主责主业,在9个内设机构限额内设置3个招商局,加强了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设置了科技创新机构设置。归整设置综合部门。按照机构综合设置、管理架构扁平、运行机制灵活的要求,合并设置党政办公室等综合事务部门,避免了简单的上下对应,实现了机构精简、高效。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高新区设立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产业培育引导、招商引资等职能,充分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设立党群工作部,作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 二是科学设置机构。聚焦招商服务主责主业,在9个内设机构限额内设置3个招商局,加强了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设置了科技创新机构设置。归整设置综合部门。按照机构综合设置、管理架构扁平、运行机制灵活的要求,合并设置党政办公室等综合事务部门,避免了简单的上下对应,实现了机构精简、高效。
多措并举,挖潜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推进编制资源集约化使用、科学化管理。向优化管理“要”编制。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探索跨层级跨部门调剂编制具体路径,切实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推动“县管校聘”、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等工作,制定印发了祁连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师竞聘上岗和及教师考核等办法制定工作,统筹分配本地区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编制和师资力量;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蓄水池”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从“严管”向“统筹”转变。为进一步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四县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优化体制机制和统筹编制资源实施方案。走社会化服务“腾”编制。从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入手,实行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岗位逐步走社会化服务路子,腾出更多编制用于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推进机构编制供给从“静态”向“动态”转变。 (二)完善赋码工作程序。《办法》在总结本市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机关代码初领、变更、注销等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予以明确。同时,按照国家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本市“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提出建立健全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络办事服务系统,提供网上办理及信息查询等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优化便民服务。 (三)规范证书使用管理。针对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广泛应用于各类市场活动的实际,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办法》明确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同时,明确针对特殊赋码情形,其证书限期有效,延期时须提交证书使用情况报告。 (一)办公厅。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承担全院综合事务管理运转、重大决策部署督办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值班应急、安全保卫、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新闻管理、年鉴编辑、提案办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二)科研局。拟订全院科研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国情调研项目;组织开展学科建设、重大学术活动、科研资助计划、科研成果出版;负责院属出版社和学术期刊、院主管社会团体和非实体研究中心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院高端智库建设、创新工程实施、院际科研合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学部有关工作。 近日,湖南省委编办印发省以下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省市县两级法院同层级跨区域调整一批政法专项编制,标志着该省行政编制跨地区统筹使用迈出了探索性的“第一步”,为创新推动建立健全省级编制统筹配置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出了“湖南贡献”。 一、观照基层单位现实,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调研论证,力促调研成果转化落地。当前,随着市县两级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管,内设机构改革和法官员额制度逐步落实到位,法院系统机构职能体系正处于一个相对稳定期,对市县两级法院的政法专项编制进行统筹配置和动态调整具有较高可行性。为解决部分地区法院“案多人少”,以及地区间人员编制与办案数量匹配不够平衡且逐渐加剧等问题,结合全省法院系统编制总体上尚有空余、具备一定调编操作空间等有利条件,湖南省委编办高度重视,自2019年7月起,会同湖南省高院先后深入长沙市、岳阳市、湘西自治州等市县法院开展实地调研,研究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提出全省动态调整编制的初步设想,在中央编办2020年12月在北京举办的第一届中国机构改革论坛进行交流,获得中央编办高度肯定,并在《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刊文予以推介宣传,赢得广泛关注。为切实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湖南省委编办在上述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商省高院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共同拟制了全省市县两级法院编制同层级动态调整方案,报经省委编委领导审定后,于2021年12月印发省以下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解读中国实践,阐释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四)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和国内外智库交流,建设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平台;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反映学术界动态,报送重要研究成果、对策性建议,为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